产品规格:25KG/桶 | 执行标准:ROHS | 主要用途:用于各种不锈钢表面抛光,光亮度极高。 |
CAS:国标 |
一、产品编号:Q/YS.306(贻顺牌)
二、产品适用范围:
产品可用于304#、316#、201#、207#、301#系列不锈钢的化学抛光处理,经抛光后的不锈钢可达光亮的镜面效果。不要电源,只需加热与浸泡即可。适用于小型的不锈钢工件,及不规则的不锈钢零件。
三、产品指标:
产品由A剂和B剂两组份科学配置而成。
B剂:浅黄色透明液体,比重:±0.05,呈酸性
A剂:浅黄色透明液体,比重:1.15~1.20,呈酸性。
四、使用方法:
①产品由A.B两剂组成,使用时将A.B及水以体积比A:B:水=1:2:3配成工作液,工作液要用塑料容器盛装,加料顺序:水→B→A再用耐酸石英电热管加热到90℃。
②将表面无油无污垢的不锈钢件浸泡在90℃的抛光液中约30秒—2分钟后取出工件,水洗干净。浸泡过程中不要使用工件重叠,也不要与容器壁及底部重叠,以免影响抛光的均匀性。
③ 抛光过程中消耗的有效成份要及时补充以恢复抛光性能。补加量按A:B=1;2少量补加,不要加水。